1.消防值班管理人員應認真負責,堅守崗位,做到24小時不離人。
2.消防值班管理人員應熟悉消防設施、器材情況,熟練掌握自動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。
3.大樓內的消防設施、器材的日常管理由大樓內值班室人員負責,大樓管理組(或管委會、管理站)負責治安消防的人員配合管理。
4.消防值班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消防設施、器材有無缺少、損壞等情況,并定期(一至二個月)啟動各類消防設施運轉,檢查有無故障,發現問題(小故障)及時排除,重大故障應報保衛處查明原因,及時處理。
5.消防值班管理人員如發現消防設施、消防器材被人為損壞,應立即上報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肇事人,及時進行處理。
6.消防值班管理人員每年參加一次消防業務訓練,熟練掌握防火、滅火的技能。
7.如發生火災,消防值班管理人員應立即啟動消防設施,奮力滅火,并及時報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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